工程欠债纠纷处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几乎每一个城市都在加强城市的基本建设,但是随着近几年房地产业的下滑给建筑工程市场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导致工程欠款纠纷的情况出现,那么工程欠款纠纷怎么处理呢?沈阳建筑工程律师就来跟您谈一谈工程欠款纠纷处理。
1、明确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期限和逾期利息
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保修金。如果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的,其第二节通用条款部分明确约定了各类工程款的付款数额、支付期限、催告期限和计息始期;如未使用的,应当参照约定之。
2、及时主张权利
施工管理,素有“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之说。索赔是合同履行中,当发包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错误造成损失时,承包人要求对方赔偿的请求。索赔成功后,工程款可以追加,故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当及时向工程师发出索赔通知。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向发包人送交完整结算资料,请求结算。欠款形成后,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以防丧失胜诉权。
3、解除合同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9条规定:发包人具有三种情形之一致使无法施工的,承包人经催告后可以解除合同: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当发包人屡屡失信时,双方已不具备合作基础,承包人应当果断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工程欠款纠纷的处理办法,如果您遇到了有关建筑工程相关的案件,沈阳建筑工程律师建议您委托相关律师介入,以防止因为您对相关律法的不了解造成严重的损失,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沈阳建筑工程律师会耐心的回答您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