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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成功列入新增破产管理人名册




         为进一步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企改革,努力打造沈阳国际化营商环境,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1日决定对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以下简称管理人名册)进行增补,以充实管理人队伍。本次选拔以专业能力考试的方式进行,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出题、组织考试,所有报名机构及原在册中介机构均应派出5人(执业律师或注册会计师)参加考试,以参加考试者的平均得分作为该机构的最终得分。
 

    我所根据专业分工,派出毛居民、姜春连、陈卉、孙旭男、马灿五位律师参加管理人资格考试。根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的公告,经过严格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评审等环节,卓政团队脱颖而出,以优异的成绩居本次新增破产管理人名册之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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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卓政律师专业团队与时俱进,认真研究国家关于供给侧改革的方针政策,学习公司法、破产法相关法律法规,先后成功地为锦湖石化、神羊游乐园、中航高新、沈河信托等企业提供了破产清算、重整、重组等专项法律服务。进入管理人名册之后,我所律师团队将为更多的僵尸企业提供清算或破产专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