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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征求律师意见建议座谈会



  

  

  2020年5月12日下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征求律师意见建议座谈会,并邀请辽宁省司法厅主要领导及辽宁省律师协会十名律师代表共同参与座谈。辽宁省法院出席的主要领导有: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及院领导班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协管审判执行业务的四名二级高级法官及有关综合部分负责人。省司法厅出席的主要领导有:党组书记林志敏厅长、党组副书记姚喜双副厅长、律师工作处何可人处长。省律师协会出席的律师代表有:杨兴权会长、孙长江副主席及其它律师代表。本次会议由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廷飞同志主持。主题为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辽宁省法院副院长郑国美将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向与会各位作出通报。郑院长从以下六个方面作出详细阐述:1、大力加强政治建设,牢牢把握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2、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提升审判质效;3、全面强化法院内部管理,从严治院;4、打造解决执行难工作品牌,着力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建设;5,强力推进“一化两中心”建设;6、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郑院长重点指出,省法院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在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推动法官与律师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方面,多措并举构建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监督的新型法官与律师之间良性互动关系。

  

  辽宁省律师协会会长杨兴权发言中高度肯定了省法院和全省法院系统在近年工作中取得的卓越成绩,随后向与会领导详细介绍了辽宁省律师行业的总体现状、各地方律协的组织架构、各地律师及律所的数量。同时强调律师行业的发展与省司法厅正确指导是分不开的,更加希望律师队伍在提升自己的同时能够与法院之间建立良好的互动、互相监督、共同发展。杨会长针对本次座谈会向省法院提出了具体问题,主要包括:关注法院审判质效问题;法官自由裁量与案件公正性受到影响的问题;司法责任制落实的问题;法律研究工作者及律师进入员额制法官的通道问题等。

  

  孙长江副主席作为沈阳市律师协会会长,首先向与会领导详细介绍了沈阳市律师行业的执业现状,其次针对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具体问题与省法院领导进行了探讨。主要包括:建议适度公开法院内部的裁判指引;加大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培训工作;建议审判实务中法官逐步细化对争议焦点的归纳;建议法官和律师共同开展宣传活动,开创大调解格局;建立进一步完善与法官沟通的渠道,设立专门的联络窗口;以及基层法官的待遇问题等。

  

  林志敏厅长指出,辽宁的律师工作已经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司法审判工作、律师法律服务给予了新期待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对司法审判和律师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为法院工作和律师工作的发展 指明了前进方向。接下来林厅长就本次会议的主题,分别从“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的机制建设取得良好成效”以及“合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的下一步工作设想”两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律师是保障和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是人民法院的同盟军。律师要多理解、支持法院和法官的工作,自觉维护司法尊严、司法秩序和司法公正;也希望全省法院和广大法官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理解、支持律师工作,帮助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行业协会加强对律师执业的监督指导,为全省律师事业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律师要倍加珍惜极为难得、来之不易的执业环境和条件,认真抓好本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与全省法院、法官同心协力,共同为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贡献更大的法治智慧和力量!

  

  张学群院长强调,增进法官与律师的职业互信,是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基石。要营造法官与律师的互信氛围。法官和律师诉讼角色、法律职责不同,庭审內外产生一些观念上或法律认识上的冲突在所难免,但是法官与律师对人权保障、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应是高度一致的,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并形成牢不可破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法官和律师应尊重各自的合法职业行为,律师要服从法官的诉讼指挥权,法官要尊重和保障律师的诉讼权利,在彼此之间建立充分互信的良好关系,“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共同致力于维护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荣誉和尊严,促进法律职业群体的发展进步。要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坚持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与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一体推进,既搭建双方沟通交流的“高速路",又筑牢规范司法行为的“隔离桩”“防火墙”,形成阳光、健康的良性互动关系。

  张学群院长指出,人民法院事业的发展,需要广大律师的大力支持,确保案件质效、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广大律师和法官的共同努力。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法官和律师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监督的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携手共进、一起努力,为法治中国、法治辽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