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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司法局举办——全市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培训班



  

  为更好地开展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不断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提升法律顾问服务水平,11月23日,沈阳市司法局举办了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培训班,全市各律师所主任(合伙人、村屯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服务所主任(合伙人)共35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了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房华律师就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涉及的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知识进行培训。主要围绕三个方面:一是介绍了民法典编纂的四次历程,颁布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民法典各编的体例结构及主要亮点;二是结合合同编中合同的效力问题,详细阐述了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无效的事由、合同的效力待定等方面的实务问题;三是根据民法典新增设的相关法律制度,结合律师业务实际需要,与大家探讨关于居住权制度、遗产管理人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等,以及这些新增加的法律制度中蕴含着律师业务的创新机会。

  

  全市广大法律顾问律师将以此次培训为新的起点,以社区(村)群众法律需求为导向,最大限度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服务村居“两委”工作,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撰稿人:张馨之 审核人:李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