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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委政法委扎实“协管”打造政法铁军



  全省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9.4%,刑事发案数降幅超10%,命案发案数下降23.8%,命案死亡数下降21.4%,侦办涉黑组织171个、涉恶组织605个,涉黑案件侦办数位居全国第7位,司法积案清理率达到98.3%。

  这是2019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辽宁省委政法委为全省百姓交上的一份满意答卷。

  “《条例》颁布以来,辽宁省委高度重视,提出完善政法系统干部管理的要求,强化省委政法委对政法干部队伍的领导管理责任。省委政法委把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建立了一套标本兼治、常态长效的管理制度,卓有成效。”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天敏近日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立体规划 下好“全盘棋”

  “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为全面贯彻《条例》实施,从抓制度省级统筹谋划开始,构建起了一个关系协调、运行顺畅、富于实效的全方位工作管理制度体系。”辽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孟冰说。

  党建先行,强化队伍建设。辽宁省委政法委出台《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办法》,建立了政法单位党建工作分析研判、生态监测、考核评价机制,督促指导政法单位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1+10+N”,构建队建管理体系。为让《条例》在辽宁落地开花,辽宁省委政法委建立起“1+10+N”队建管理制度体系,即会签1个规范性文件、配套10项“协管”制度、补充“N”项措施办法,成效显著。

  激活制度,政法委员高标配齐。《条例》下发后,辽宁省委政法委3次开展工作调研,主动向省委主管部门反馈全省乡镇(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设置情况;督导各地高标准配齐配强政法委员,印发《全省乡镇(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职责任务暂行规定》,举办委员初任示范培训班。今年6月以来,全省政法委员全部配备到位,因时应势举办各类培训班251期,培训政法委员6269人次。

  政治轮训 筑牢“忠诚魂”

  “这次政治轮训,对我来说既是一次由案镜鉴的警示教育,也是一次铸魂固本的党性教育,让我受益匪浅。”这是辽宁省政法单位处级干部政治轮训班第二期学员魏显光参加培训后的深切体会。

  为使广大政法干警更好提振精神、铸魂固本,辽宁省委政法委以3年为周期,分批分类对全省政法干警全员轮训一遍,形成了“上下”同步、“点面”结合的政法队伍一体化培训新格局。

  建设了一块“主阵地”。在辽宁省委大力支持下,将国家法官学院辽宁分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辽宁分院与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进行合并,作为全省政法干部政治轮训基地,由省委政法委管理,编制干警轮训计划,落实轮训档案制度,着力打造政法干部锻造熔炉。

  培养了一只“主力军”。邀请省内外政法工作知名专家学者、领导干部、业务骨干不定期授课或兼职任教,密切院校与政法机关联系,使两者资源互通、优势互补,做优做强全省培训人才师资队伍。

  打造了一艘“主力舰”。举办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系列培训班,精选《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多个专题,率先轮训省、市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实行警训化教学、封闭式管理,打造辽宁政治轮训示范样本,形成了辐射带动效应。

  提升质效 把紧“监督链”

  据了解,辽宁省委政法委为改变以往“协而不管”“流于形式”的被动局面,采取了“三严”措施。

  严设干部协管程序。出台《省管政法领导干部建议人选沟通办法》《省委政法委协管干部征求意见办理工作实施办法》。前置动议把关程序,明确省政法单位在研究酝酿干部、向组织部门推荐建议人选前,须听取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意见,未经同意,不得启动干部选任程序;设置综合分析研判程序、集体讨论意见程序,视研判结论,或不予办理、不予答复,或批准回复。

  严督干部选任过程。配合组织部门,共同开展干部推荐、考察;对省政法单位内设机构选任调整干部,事前方案审批、事后任职备案;提拔人数较多的,随时派员监督。

  严审干部个人信息。依托政法网,构建政法委与政法机关之间,上下级单位之间互联互通的数据管理平台,对全省政法委干部、政法单位班子成员和政法委员电子档案进行动态管理。

  严格巡查 高悬“探照灯”

  辽宁省委政法委将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统筹开展,组织专项工作,全覆盖式开展督察巡查。省委政法委督察巡查市级政法单位两轮4家,市委政法委督察巡查县级政法单位1轮28家。

  坚持高站位谋划。在组织领导上,省委政法委书记亲自谋划部署;在目标要求上,更加聚焦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中心工作;在对象选择上,更加突出精准研判和系统代表性。

  坚持高质量推进。督察前,认真做好机制准备,制定《督察巡查暂行办法》和《工作流程》;充分做好工作准备,制定政策清单和问题清单。督察中,切实做到“四个注重”,既注重程序的规范性、意见的广泛性、问题的典型性、工作的严肃性;深入落实“四项体检”,即看政治信仰是否坚定、看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是否有力、看政治能力是否提高、看政治生态是否净化。

  坚持压实整改责任。省委政法委针对被督察巡查单位存在的90余项问题,采取“五步整改”措施。被督察单位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实施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做好立行整改。省委政法委书记主持召开督察巡查情况反馈会,“条”上部署与“块”上推动相结合,做好全线整改。统一督察内容、标准,部署各地政法委在本地同步开展督察巡查,做好督促整改。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开展惩戒,做好重点整改。分类举办各类干警轮训班,针对性推动整改。

  目前,省委政法委加强了督察巡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又形成了模板化《督察巡查实务手册》,建立了300余人督察巡查人才库,把“查什么”“怎么查”通过制度固定下来。

  统筹推进 全力“走前列”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辽宁省委政法委在陆续出台事关长远的规章制度的同时,还以辽宁政法工作要“整体走在全国前列”为目标,着眼当前,制定《新时代辽宁政法队伍建设三年规划》,狠抓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大力推动政法班子调整交流。针对督察巡查工作中发现的市、县政法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交流不及时这一突出问题,对全省政法班子任职情况进行两次调研,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向省委进行专题汇报。

  着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制定《关于加强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大力发现培养为基础,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健全选育用管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全链条年轻干部建设机制。

  全力打造敢于担当的政法队伍。印发《关于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弘扬雷锋精神、担当政法先锋”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连续两年举办全省政法系统“榜样的力量”先进事迹报告会。今年年初以来,涌现出辽宁司法支援湖北女警队等一大批抗疫典型。

  合力构建了党建队建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建立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了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党建队建工作的职责任务、运行方式、工作制度,合力构建党委政法委指导推动,政法单位主责,相关单位各司其职的政法单位党建队建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