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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沈大律师》特邀律师—房华律师


  房华律师于2017年3月7号下午与辽宁广播电台FM88.8直播连线,做客《辽沈大律师》栏目,与主持人白云一起为辽沈人民解读2017年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辽沈大律师》特邀律师—房华律师

  【新法介绍】

  2017年,一批新法新规将正式施行,房律师介绍2017年即将施行的法律有:

  1、2017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2、2017年3月1日施行的《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产业保障法》;

  3、2017年6月1日施行的《网络安全法》;

  4、2017年7月1日施行的《中医药法》;

  那2017年新法律仅仅只有这5部法律吗?

  以上5部仅是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将在2017年施行的新法,此外,还有近30部法律进行了修订修改。新制定修改的法规就更多了,而且很大一部分与民生都息息相关。

  这里提到了“法律”和“法规”,有什么区别呢?

  “法律”和“法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立法权限和法律效力各有不同,不可混淆。“法律”,在我国,是专门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由国家主席签署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一般均以“法”字配称,如《刑法》、《民法》、《婚姻法》、《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等。

  “法规”是法律效力相对低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法规”主要有如下三种形式,一是由国务院及其所属政府部门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而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也称行政规章;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和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三是较大的市(省会、首府)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法规”一般用“条例”、“规定”、“规则”、“办法”称谓。

 

《辽沈大律师》特邀律师—房华律师

  【个人简介】

  房华,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辽宁省优秀律师,沈阳市十佳青年律师,沈阳市诚信律师标兵,沈阳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于洪区政协优秀履职委员、于洪政协优秀民主监督员,民进辽宁省委参政议政先进个人。

  【主要成就】

  房华律师曾先后担任国内多家大型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中国联通公司沈阳分公司、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农批(辽宁)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中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友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沈阳奥吉娜药业有限公司、沈阳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沈阳市基督教协会等,协助客户单位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为公司对外投资并购设计交易方案,参与公司的合规审查、重大法律事务论证,曾为顾问单位与外方商业合作提供法律支持。

  服务的客户还有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光大银行、日本NSK有限公司、日本东横饭店有限公司、沈阳市辉山乳业公司、沈阳市华浩集团有限公司等。

  另外,房华律师致力于家族财富保护与传承的研究与治理,与国内外多家知名银行、保险机构、家族办公室建立了全面的业务合作,集聚了法律、金融、税务专家组成专业团队,通过整合家族资源,提供高度定制化的家族集成方案,助力家族可持续的财富管理。
 

房华律师

  【主要著述】

  法律论文:

  《违反现行公司法第16条对担保合同效力影响之我见》 中国合同法论坛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诉讼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 出版发行

  《物权法中抵押权制度改进之我见》 法律出版社 出版发行

  《律师在家族企业财富传承中的作用》 广东省律师发展论坛

  《所有权、使用权有争议的财产设定抵押后的效力认定》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律师事务所对于青年律师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性》 北方律师发展论坛

  参政议政:

  《关于制定“慈善法”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关于完善城市小动物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议》

  《关于对道路监控设施(电子眼)的设置存在的问题及规范性建议》

  《推动“罕见病”立法,早日将“罕见病”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建议》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的建议》

  《关于沈阳市于洪区依法治区工作的调研报告》

  《改善于洪区看守所律师会见条件的提案》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中小微企业“双创”环境的提案》

  《关于强化幼儿园、中小学等公共场所卫生防疫的提案》

  《关于在于洪区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建议》

  《关于开展诚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调研报告》

  【代表案例】

  代表案例一:2015年,房华律师代理了“国家基本药物招标中国第一案”——沈阳奥吉娜药业公司起诉山东省卫生厅的国家基本药物采购行政诉讼案。奥吉娜公司因不服山东省卫生厅在国家基本药物采购中设置的不平等条款等行为,从而导致奥吉娜公司被排除在中标企业范围之外。于是将山东省卫生厅诉至法院。该案是因国家基本药物政府采购招标行为而引发的国内第一起行政诉讼。该案的全过程被新华网、凤凰网、光明网、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21世纪经济报道、央广网、腾讯、新浪、搜狐等国内知名媒体竞相报道。该案件结束后,“药事法规政策问题研讨会”在北京中国大饭店举行,国内众多法学界、医药界的专家和学者,以及近50家媒体参加,该案对国家基药招标、国家医改以及相关的法治化进程起到了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代表案例二:房华律师在担任中国联通公司沈阳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期间,承办了在国内具有重大影响的“短信服务费”纠纷案,作为联通公司的代理律师,在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案件分析以及专家论证的方式,制定了详尽的诉讼方案,经过一审、二审审理,两审均取得了胜诉的结果。该案被中央电视台、辽宁电视台、沈阳电视台、法制日报、沈阳日报、辽宁法制报等国内诸多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